横店兔旅行网:近期,沈阳有多位家长向沈阳晚报、沈阳网记者投诉称,2005年至2008年期间,有一位鞍山籍导演以要拍摄电影《五娘》、电视剧《少年棋王》(后更名为《少年棋圣》)为由,与这些家长签订了协议,约定让这些家长的孩子出演“少年演员”男主角、女主角,并收取了30万、8万、5万元不等的演员保证金。如今已经过去近10年时间,这个“少年主角”还没演上,保证金导演也迟迟不退。近日,记者对此事进行了采访。
儿子签“少年男主角”
交30万保证金
杨先生——
市民杨先生告诉记者,他曾通过朋友认识一位鞍山籍导演张某,这位张导演称当时正要拍电视剧《少年棋王》,张导演称杨先生15岁的儿子(现在已22岁)很适合当这部戏的男一号“棋王”。于是,2008年1月,双方签订了演员聘用合同,根据导演要求,杨先生需支付50万元演员保证金。
记者看到,双方的合同里有“上字幕的演员和主要演员需要交一定的保证金,在拍摄完成后,由剧组统一将保证金和片酬退还演员”的字样,当时合同上显示的是杨先生的儿子为男主角“少年棋王”。
杨先生说当时手头只有30万,剩下的钱要等几天,张导便在只收了他30万元的情况下,签下了显示保证金为“50万元”的合同。“过了一个多月后,我再找张导交剩下的钱,他总说自己忙,这个钱就没交上,这个戏这么多年也一直没拍。”据他说,有关张导的事至少涉及六七个家长。
2008年4月,张导通知杨先生带着孩子去参加《少年棋王》即将开机拍摄的发布会,会上他才知道某位明星的儿子扮演男一号,杨先生会后愤然离去。
杨先生说:“过了几天我给张导打电话,他说他去北京了,并说我儿子驾驭不了这个戏,还是演‘书童’吧。我当即不同意让他退钱,从那以后他就今天推明天,明天推后天,2008年7月份,合同上的电话就打不通了。”
杨先生告诉记者,他通过朋友打听才知张导换成了河北的手机号,索要退款不成后,再次失联;1年后几经周折才知道他又换成广东手机号。7年来杨先生和张导电话沟通无数次,他每次都是承诺给钱,结果又是拖。
米先生——
市民米先生告诉记者,他也是通过朋友认识的导演张某。2005年,他女儿正值16岁,张导说自己正在拍一部叫《五娘》的电影,电影是抗日题材故事,张导想让米先生的女儿当“少年女主角”,于是双方签订协议,米先生交了5万元保证金,之后这部戏没有拍成。
米先生说:“我女儿都26岁了,还没演上!”米先生现在仍无法找到张某。
王先生——
同样,王先生告诉记者,2008年,电视剧《少年棋王》导演张某说让他19岁的女儿出任“女主角”——棋王的侍卫头领。“张导演说要收一部分保证金,但他当时说没带合同,就给我开了一张借条,借条上显示张某向我借款8万元。”据介绍,开发布会时候的剧照上还有王先生女儿的照片。
但这部戏一直没有拍,王先生打电话向张导要钱,张导一直说没钱,如果有钱就还他,后来就再联系不上张导了。现在王老师的孩子已经26岁了。
辽宁制片厂:影片立项时效早已作废 也从没给张某盖过印章
随后,记者拨打了一位家长提供的导演张某的广州手机号,记者询问此事时,张某立即询问记者的单位、确切姓名和记者证号,并要核实记者的身份,并称只有在核实过记者身份后才能回答问题。
记者注意到,张某与多位家长签订的合同上分别盖着辽宁电影制片厂(《少年棋王》);辽宁电视传播艺术中心(《五娘》)的印章。记者找到了2008年时的辽宁电影制片厂邢厂长。邢厂长现在已经退休,他告诉记者,有家长报警后公安部门曾找他调查过此事,根据当时的规定,影视机构和个人必须通过有规模的制片厂才能拍电影,张某的确找他们厂合作拍摄《少年棋王》,由张某来筹集资金,通过该厂上报国家广电总局立项成功。但当时国家规定立项成功的电视剧必须在一定时间内开机拍摄,但张某的片子直到过期也未拍摄,因此与该厂的合作自动作废。
2008年4月,张某请来明星搞的开机发布会,辽宁电影制片厂负责人并不知情,也没有参加,事后省广电局领导还特地向该厂过问此事。
至于合同上的印章,邢厂长说:“我在任期间没有给张某盖过任何印章,也没将印章外借给任何人。按规定从我们这里拍摄电影的出资方必须将资金交由我方,由我厂财务进行监管使用,但我们没收到过张某一分钱。就算我们成功拍摄的电视剧,也从来没有收取过演员保证金,我认为收演员保证金的做法很不好。”稿源:沈阳晚报;原标题多位家长投诉,送孩子当签约演员 交保证金最多30万元,7年、10年……戏还没拍 钱也要不回来了
横店兔点评:给那些想当明星,想快速成名的亲们提个醒,贵圈很乱,谨防骗子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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